农村贫困高危孕产妇

  住院分娩抢救补助千元

  南国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 王洪旭)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力度。

  农村贫困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手术治疗或抢救的,按除新农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补助外的医疗费用余额的70%给予补助,原则上补助额为每人1000元,对抢救特别贫困的危急重症农村孕产妇可酌情增加补助金额。

  农村高危孕产妇可到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出院后凭户口簿、身份证、住院分娩结算发票、贫困救助申请表、高危转诊记录(危急重症除外)等相关材料到市县卫生局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