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高档楼盘“海东方”项目东方高档楼盘“海东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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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地带的“海东方”项目是当地一处高档楼盘,开盘后取得了相当不错的销售业绩。然而,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向该楼盘的承建单位下发了一份《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支付之前拖欠的2648万元农民工工资。令人不解的是,就在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采访时,不管是“海东方”楼盘的开发商还是承建商,都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对方支付,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被拖欠的2648万元农民工工资能否追回?

  农民工反映 工程完工后他们拿不到工钱

  王德辉是来自湖北的一名农民工,2013年,他带着一帮农民工兄弟,承接了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地带的“海东方”项目的基建劳务工程。2014年,主体工程完工后,他们按约退场。当时,“海东方”楼盘项目的承建商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诺很快就会支付工钱给他们。

  据王德辉向记者介绍,经初步统计,“海东方”楼盘项目共计拖欠他们的工钱有2000多万元。“我们等了半年多时间,还是没有一个说法。”王德辉说,到了2015年春节,他再次和一帮农民工兄弟来到“海东方”楼盘项目工地,讨要自己的工钱,但再次空手而归。“他们让我们先回家放心过年,并保证过年后4月底前会给我们钱。”王德辉说。

  让王德辉他们失望的是,直到今年4月底,他们仍然没有拿到一分钱。期间虽然他们多次到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讨要,但对方总是说开发商还欠他们很多钱。无奈之下,今年5月4日,这些农民工相约来到东方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赶到他们施工的“海东方”楼盘讨要工钱。

  虽然“海东方”楼盘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引起了当地警方和劳动监察部门的关注和介入,但这一次,王德辉他们依然没有领到自己想要的工钱。

  欠薪2600万

  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今年6月9日,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海东方”楼盘项目承建商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下发了一份《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称“经投诉查实,你公司承建海南海东方工程项目,全部工程总造价共26435.3679万元,扣除质保金1219.5962万元,应付25215.7716万元,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东方’楼盘项目开发商)已支付你公司工程款共计25323.7982万元,你公司完全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你公司有意拖欠王德辉、程自后、王振等8个班组共52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648.2911万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决定限你公司在2015年6月16日之前全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否则,将依法追究你公司及法人代表的责任。”

  “劳动监察部门忽略了开发商连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都没有足额支付这一事实,板子全打在我们施工方身上,这对我们来说不公平!”在接到这份《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后,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祝某认为他们十分冤枉。

  接受记者采访时祝某称,2013年1月25日和2014年10月17日,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与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海东方”楼盘项目一期合同总价款为2.8亿余元。

  2014年11月7日,“海东方”楼盘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14年11月12日和2014年12月15日,他们依约向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提交了该工程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工程签证等在内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共计3.34亿元,开发商对上述均已签收。合同约定的异议期间内,开发商并未对结算提出异议,依约视为对方已经认可。但至今为止,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未足额支付前述工程款。

  钱该由谁付 开发商承建商各执一词

  据祝某介绍,在多次追讨工程款无果后,他们已于今年5月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祝某认为,在法院没有对海东方项目总工程款、已支付工程款和尚欠工程款等基本事实做出最终裁决前,以及在未了解为什么欠工人工资和未遵照国家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还有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没有对他们进行详尽调查的情况下,轻易采信开发商一方的说法,作出了前述相关行政行为,存在违法行政的嫌疑。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将就此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前述《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

  祝某同时表示,在合作过程中,“海东方”楼盘项目开发商支付该公司每月进度款80%时,他们是以支付民工工资为主,但因钢筋供应商由开发商指定,在开发商的强行干预下,每月付款时必须全额支付钢筋材料款,所以占用大量资金,从而导致工人工资支付缺口很大,最终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如果开发商足额支付工程款,我们肯定能够拿到工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德辉等人也持同样的观点。

  不过,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的前述说法并不认可。他们认为,作为开发商,他们已经足额甚至超额支付了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在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而非他们,他们支持东方市劳动监察部门的决定。

  “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开发商已经支付了工程款,那么承建方就应该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6月18日,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法院最终判定的工程款总额是多少,承建商都应该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对于“海东方”楼盘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国际旅游鸟商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