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缓刑期盗窃被追持刀伤人

  男子不知悔改,数罪并罚获刑5年6个月

  □通讯员 李娇萍 记者 李美香

  本报讯 海口男子林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缓刑,没想到他缓刑期仍然不安分守己,偷窃被逮还持刀刺伤他人。

  2014年12月30日12时许,林某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车路过海口秀英区某工地时,偷走李某放在电动车上的一台电焊机后,骑车逃离现场。李某发现电焊机被盗,追赶林某并呼喊。路过工地的谢某闻讯驾驶汽车追赶,将林某拦截了下来。林某为了逃脱,拿出一把银色刀子刺向谢某,谢某躲闪时被刀划到倒地,林某准备持刀再次刺向谢某时,被谢某踢了一脚,林某随即骑车逃跑。林某骑至海口市政府办公区综合楼处,翻越围栏逃跑时被谢某等人抓获并报警。经鉴定,被盗的电焊机价值639元。该电焊机在林某逃跑途中已丢失。

  据了解,林某2013年2月25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发时正处缓刑期。海口秀英区法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电焊机,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刀具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撤销秀英区法院对其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以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六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