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踪3《124万买的房子还没住就漏水》(详见本报6月25日14版)

  开发商同意再次维修漏水房屋

  □记者 罗安明

  本报讯 文昌的符先生花124万元在海口五指山南路一小区购买一套精装房,去年9月交房后发现卧室墙壁漏水发霉,物业两次进行维修,仍未彻底修好。符先生提出退换房,遭到拒绝。本报6月25日对此做了报道。6月26日,符先生和妻子来到小区开发商办公地点,再次提出退换房要求。在辖区工商所的组织下,双方进行了协商,初步确定由开发商和物业再次对房屋进行维修,并对墙壁漏水给符先生一家入住带来的不便给予一定的赔偿。

  符先生反映,前几天下雨,他家卧室墙壁再次出现漏水潮湿的情况,因为多次维修未能解决问题,他要求退换房。6月24日,小区北京国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胡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二次维修后,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房屋墙壁已不再漏水。如果符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他们可以再次进行维修,但退换房不在她的职权范围之内。

  26日上午,符先生和妻子陈女士来到小区开发商的办公地点,再次要求退换房,美兰区工商局龙舌坡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也赶到现场。龙舌坡工商所的黄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双方调解协商,经过协商,双方初步同意,由开发商和物业一方再次对房屋进行维修,并向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赔偿,具体的协议双方还在拟定中。陈女士表示,开发商不同意退换房,但已同意再次进行维修,同时因为漏水问题耽误他们入住,开发商将给予一定的赔偿。“周一我们双方将去工商局,在第三方的见证下,签订一份协议。”陈女士表示,如果协议内容合理,他们也同意通过维修加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