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网络监管局获悉,近日海口某医院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名称等,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被责令整改并行政处罚1万元。

  据了解,该医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医疗广告,其内容提出了“HCPI微创术、微创、无痛、术后恢复快”、“痔动脉结扎术”等医疗技术及诊疗方法,同时广告内容还包含有卫生技术人员、主任医师等治疗人员的名称。

  网监局副局长陈治宏介绍,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医疗技术、诊疗办法、疾病名称、或以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等人员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该医院的医疗广告已经违反了以上规定,被网监局责令立即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1万元。

  陈治宏提醒,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中,一些医疗机构通过不同媒介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机构名称标注不完整,甚至在不同的广告中使用不同的机构名称。部分广告中,还含有超范围发布,含治愈率内容,专家、患者“现身说法”、开通热线交流等情况,违背医药广告相关规定。市民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的医疗广告,可拨打工商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