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海口市琼山区环境保护局积极与警方密切配合,“组合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执行了新《环保法》实施后全省首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

  今年4月,经群众举报,琼山区环保局发现红旗镇道崇村委会群壁水库旁,有2宗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存在通过私设暗管、不经法定排污口将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水库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局第一时间完成案件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项目经营,处于一定额度罚款,并启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移送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严格审查,于7月1日对上述2宗项目主要责任人苏某、江某依法行政拘留5天。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琼山区首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也是全省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