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7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7月7日上午,在海口美舍学校内,南海网记者在现场看到,民警正协助驾驶人将校车标牌粘贴在校车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处以及车后玻璃左上方。这也是2013年10月1日《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颁布以来,海口交警部门发放的首张校车标牌。据了解,当天26家学校的57辆校车拿到了“身份证”,这也标志着海口结束了没有正规校车运营的历史。
校车标牌许可证正面写有校车车牌号,背面写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停靠站点、开行时间和有效时间等,可有效保障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海口市交警支队秩序科警官王悦介绍,自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政府《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颁布以来,对校车的标准大幅提高,海口绝大多数申请校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均不符合新的校车标准,为了解决此问题,海口市交警支队对海口所有用于接送学生的122辆校车进行了重新的查验。其中70辆符合校车标准,另外52辆不符合标准的校车将由交警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查验合格的70辆校车的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进行审核后,有26家学校的57辆校车通过可核发校车标牌。
王悦表示,校车标牌的发放意味着该校车拥有了合法身份,各个部门已经对其归档,拥有了一车一档案的管理。而这些校车也都是经过市教育局、市交警部门、市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对报备的车辆技术状况以及营运线路进行实地勘查,并核查之后准予上路的专用校车。
为了保证校车的安全,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首先,车主单位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再由交警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海口市政府审批,批准后方能核发校车标牌。而对于送审的校车,他们主要从行驶路线、校车设备安全情况以及驾驶人资质三方面审核,“车辆要有校车标志,车身粘贴反光条和停车指示牌,车内要有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同时车辆要配有带有卫星定位的行车记录仪。”王悦说,校车的行车路线一定要避开人员密集以及上下班高峰的场所和地点。
对于校车的驾驶员,交警部门要求,除了具备驾驶证外,一定要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无吸毒记录的证明,通过审核后,车管所会给驾驶人办理一张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资格证。交警部门并表示,拥有五辆以上校车或者学校分布密集的区域,交警支队还有上门服务的便民措施。
同时记者获悉,校车标牌使用后,对没有合法标牌却非法运营的校车将由交警部门,教育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进行处罚,将严厉打击“黑校车”,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