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林受审。沈桂林受审。

  读长江商学院为借款铺路

  公费让公司高管读MBA找“投资人”

  8日,海口中院继续开庭审理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男,现年52岁,江苏镇江人,研究生文化)涉嫌集资诈骗案。沈桂林被控向208人集资诈骗近8.8亿元,他公司的高管,他的老乡老友等则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该案涉案人物及证据材料繁多,当天仍停留在法庭调查中的举证、质证阶段,尚未进入法庭辩论。沈桂林曾拥有省工商联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省收藏协会会长等众多耀眼头衔,还曾就读于长江商学院,人脉很广。据他所说,涉案的208人都是他及公司的“投资人”,“绝大部分我都认识”,一些不认识的则是通过他公司高管及老乡老友介绍,与他见面,签订《借款协议》。

  和亲朋好友吃饭时,沈桂林喜欢“宣传”公司经营得很好,很赚钱。他公司的高管说,沈桂林曾在公司开会时提及:“大家都是公司的一份子,应该为公司做贡献”。

  沈桂林承认,他曾私下跟公司高管及自己的司机等提到,要是身边有朋友有钱,都可以放到公司来“理财”。但他否认曾在公司会议及其他场合公开向社会公众宣传高额借款的事情,都是通过自己的亲友圈及公司员工向“投资人”借钱。

  沈桂林在长江商学院结识了不少人,继而成为熟人或者朋友之后,再通过这些熟人、朋友,或熟人介绍熟人等平台向外借钱。自己读了MBA之后,沈桂林便开始安排公司出资让公司部分高管也去上MBA培训班。刘某(女,现年36岁,本科文化,云南人,原泰达拍卖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在海大读MBA的学费就由公司报销。通过刘某的介绍,余某、黎某、杨某娟等人先后与沈桂林签订借款协议。经鉴定,余某、黎某、杨某娟等人共计借款1170万元给沈桂林。

  案发后,造成余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1034.6万元。另查,刘某已与相关被害人签订《债权处理协议书》,赔偿了余某、黎某等的部分经济损失,并承诺对本案刑事诉讼追偿后被害人仍未挽回的损失进行赔偿,取得了上述被害人的谅解。刘某称,自己家人的积蓄、家里卖房的钱共几百万也借给了沈桂林,至于介绍其他人,很多都是对方听说了沈桂林高息借款的事情主动找到在公司上班的她,向她打听情况,而她“把在公司看到的情况告诉他们”,再介绍他们与沈桂林认识,由他们自行商谈借款事宜。

  8日下午,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案鉴定报告的鉴定人出庭作证。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一案金额为何是87972万元?涉案受害人208人是如何确定的?不少受害人提出质疑。鉴定人表示,因为沈桂林出逃之前销毁了“账本”等相关证据,之后他们根据受害人向警方举报、提交的借据、《借款协议》、银行汇款凭证等,以及多家银行提供的沈桂林案相关人员银行流水清单、当事人陈述、沈桂林笔录等进行核对,最终出了这份报告。“国家不保护非法集资的高利息”,因此鉴定报告的涉案数据主要是鉴定受害人放出了多少钱、返回了多少钱等。

  9日,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还将继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