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存在伪造业主签名等弄虚作假行为

  吉宝佳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等两企业

  被暂停承领新项目

  南国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党朝峰)记者今日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吉宝佳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海南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紫泉花坊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海南紫泉实业有限公司,在“威马逊”台风过后申请紧急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均存在公示不充分、伪造业主签名等弄虚作假行为。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海口住建局决定暂停海南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紫泉实业有限公司一年内在海口市承领新的物业服务项目,以及进入招投标市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并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下一步,在小区推选业主代表基础上,该局将组织专家和相关各方对维修项目逐一核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

  又到一年台风灾害季节专项维修资金不足咋办?

  住建部门:小区应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业主分摊新的维修费用

  南国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党朝峰)“我们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已经被提取得所剩不多了,如果今年台风又造成破坏,或者以后有其他需要维修的,该怎么办?”“我们小区会不会也存在物业公司不告知业主擅自提取专项资金的情况?”……9日,南国都市报一篇名为《动用住宅维修资金业主怎么不知情?》的报道见报后,在海口大街小巷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并纷纷致电南国都市报热线反映专项资金有关问题。

  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金额应不低于总量的30%

  一些小区居民们认为,我省已开始进入今年的台风季节,物业和业主们应早日做好防范措施,而由于去年超强台风“威马逊”的侵袭,一些小区已经通过“绿色通道”紧急启用了专项资金,有的金额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上百万元不等,对于一些已经提取金额非常高的小区,专项资金账户内的剩余资金也已不多,那这些剩余的资金又该如何防范今后小区所面临的问题呢?

  对于业主们的担心,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政府开通“绿色通道”提取专项资金时,住建局已对每个已经缴纳过专项资金小区的账户都进行了严格监控,如果物业申请的专项资金被全部提取,导致该小区账户内剩余金额不足总量的30%时,该小区账户会自动报警提醒,根据相关法规,当时出现此类情况的,必须保证小区账户内金额不低于总量的30%,因此会相应减少物业申请的专项资金金额。

  “如果一个小区账户里面的专项资金实在没办法而减少到不足总量的30%,我们会根据法规要求该小区业主召开大会重新缴纳,以使账户内金额不低于总量的30%,达到有关法规要求。但往往这一步非常难做,所以我们当时在审批时就提前做了限制。”海口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还表示,随着今年台风季到来,如果一些小区出现新的问题,需要动用专项资金维修的情况,小区账户内资金不够时,应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告知需要由业主们分摊新的维修费用。

  海口住建局下发通知

  要求小区自查和整改

  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超强台风“威马逊”后紧急使用专项资金行为,防止物业公司弄虚作假损害业主利益行为发生,该局已向全市各申请单位(物业公司)下发通知,要求今年7月底前,所有申请单位对照该局下发的《关于海口市抢险“威马逊”台风损坏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的通知》,开展自查和整改。发现有违反《通知》要求的,要自行进行整改,确保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通知》规定,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维修项目上,切实保障业主利益。

  各申请单位要对照申请的维修范围,以实际维修量为准结算,主动向住建局退回节余的维修资金。对于检查或业主投诉有虚报瞒报工程量,挪用或私自侵占维修资金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网上予以曝光,限制在2年时间内作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体单位和参与海口市住宅小区选聘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吊销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对自行整改并主动退回节余维修资金的单位,可从轻或免于处理。

  《通知》还要求,今年7月15日前,各申请单位务必完成竣工验收;验收时,要组织申请紧急使用维修资金时作出鉴定意见书的专家或政府行政部门的人员参加,确保验收环节客观真实。对于已竣工验收尚未向住建局上报材料的单位,各申请单位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核;对于已竣工验收并向我局上报材料的单位,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抽查复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网上予以曝光,限制在2年时间内作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体单位和参与海口市住宅小区选聘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吊销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