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零件自制枪支被判刑3年

  南国都市报7月10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李娇萍)2012年11月13日,海口汽车西站安检查获了一支枪及几发子弹。携带枪支、子弹坐车的是海口一酒吧的保安邢某,而制造枪支的则是他的同事,酒吧的键盘手俞某。俞某有着大学文化,利用网购的零件制造枪支。日前,海口秀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俞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邢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俞某在酒吧担任键盘手,平时喜欢玩枪。2014年5月份左右,被告人俞某在网上购买气枪、仿真枪、弹药及部件,然后在其租住的海口市美兰区某出租屋内,用自备的工具将其购买的气枪改装成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知道俞某有这一爱好,同事邢某便向其借枪。2014年11月初,被告人俞某将改装后的枪支和五发子弹出借给被告人邢某使用。2014年11月13日14时许,邢某携带装有上述枪支和子弹的纸盒到海口西站坐车过安检时被查获。当天,邢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仿真手枪、子弹被警方行政拘留十天。

  后经鉴定,扣押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致伤力,四发子弹为弹药。同年11月20日,邢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随后,俞某归案,警方从其住处查获到一些气枪、弹药和部件,同时还查获电钻、打磨机、切割机、台式钻床、车床等改装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