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海口市政府正式下发《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7月17日,海口市政府正式下发《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南海网海口7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实习生 李顺帆)7月17日,海口市政府正式下发《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南海网记者7月21日从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办法》明确了“门前三包”的适用范围和概念、责任区范围的划定、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确定方式、责任内容等。明确了市、区、镇(街)等各级政府的职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管理联动机制;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处罚措施;以及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制约措施。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钱云岗表示,虽然海口市曾于2009年7月施行《海口市“门前卫生三包”管理规定》,后来还印发了《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但在城市管理实际工作中,因责任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措施不得力等种种原因,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而新出台的《办法》由过去的政府部门规章上升为政府规章,提高了权威性、约束力和执行力。

  “门前三包”新规明确责任人与责任内容

  据钱云岗介绍,《办法》明确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住宅小区、商铺、市场、机场、车站、建筑工地、公路、桥梁、风景名胜景区等经营管理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不论是经营性单位,还是非经营性单位,都有可能成为“门前三包”的责任人。

  “门前三包”责任人负责清扫并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显亮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活动;不得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不得有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等等。

  此外,“门前三包”责任区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由镇街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镇街共同确定并告知相关责任人。

  同时,为了减轻责任人的负担,明确了责任人对非责任人在“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镇(街)、市、区城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不履行“门前三包”商户处罚将在信用平台公示

  《办法》中也明确了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责任人将采取约谈、公示、责令整改并曝光、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表彰资格等处罚措施。

  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部队、学校等非经营性团体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除了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可由市、区政府直接或者协调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其公开通报。

  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城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录入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的,其行政处罚信息还将在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责任人名称、注册号、处罚事由、处罚日期。

  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曝光。

  实施荣誉惩戒等制度,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服从执法管理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团登记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评选各类先进表彰的资格。

  接下来,海口市还将研究制定“门前三包”执法细则,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并争取将“门前三包”处罚的有关条款列入《海口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确立联动机制 规定城管队员接到投诉半小时内到场查处

  《办法》还明确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管理联动机制,突出了问题的发现、派发和处置。

  按规定,由镇街负责组织日常巡查、检查,对存在问题须及时发现,并劝阻、教育当事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报告。

  海口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组织数字巡查员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对市民、媒体投诉举报、反馈进行核查,并派发至相应的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办理,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城管执法队员接到有关投诉或接到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的相关指令后,应当在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查处,并依法处罚。

  涉及责任区内的车辆乱停乱放,由交警部门进行重点查处。

  违反《办法》规定,同时违反治安、食品药品、环保、住建等其他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除由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外,还应由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执法部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将被追责 鼓励市民媒体举报

  《办法》中对各级政府和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更明确,要求更具体。同时,也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有所制约。

  据了解,海口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区政府是“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管理、检查及考核工作主体;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管。进一步细化了镇(街)、社区、城管执法在“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职责分工,要求工商、公安交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按《办法》规定,市、区两级政府应进行定期的检查、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问责,考核和问责办法将另行制定。

  同时,还规定了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办法》还明确鼓励市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