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米浆更干,便于压制成米粉,超范围滥用苯甲酸钠

  这样的海南粉吃起来不放心

  海口一“黑窝点”被查处;因涉嫌犯罪,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执法人员找到一袋3公斤的苯甲酸钠以及一袋40公斤的硫酸铝钾。执法人员找到一袋3公斤的苯甲酸钠以及一袋40公斤的硫酸铝钾。

  南国都市报7月22日讯(记者蒙健文/图)日前,海口琼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检查铁桥石塔西村一海南粉生产加工点时发现,一袋苯甲酸钠和一袋硫酸铝钾。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加工点老板李某秀矢口否认使用以上添加剂。经过对米粉及米浆采样检测后发现,均存在苯甲酸钠超标。因超范围滥用苯甲酸钠生产加工海南粉,该“黑窝点”已被立案查处。

  由于涉嫌犯罪,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米粉及米浆经抽检,均存在苯甲酸钠超标

  据介绍,琼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琼山区铁桥石塔西路一民宅内,有一家李某秀米粉加工点,执法人员立即对加工点进行检查,并发现该加工点卫生条件较差,现场有米浆制备机、米浆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在加工区域内有半成品米粉干150斤,米浆200斤。执法人员还发现一袋3公斤的苯甲酸钠以及一袋40公斤的硫酸铝钾。

  “当时我们询问该加工点负责人李某秀在制作米粉时是否添加了以上两种添加剂,但对方却矢口否认。”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随后他们将加工点内的米粉和米浆送往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在检验报告上,记者看到,米粉及米浆经抽样检验,苯甲酸钠不符合GB2760-2011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得到检验结果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点突击检查,在加工点大门入口摆放杂物的角落里,找到了此前发现的一袋3公斤的苯甲酸钠以及一袋40公斤的硫酸铝钾。

  主要售往南海大道街上的早餐摊

  经调查,李某秀自2014年12月起便开始在铁桥石塔西村内加工米粉,所使用的原料有大米、食用玉米淀粉、食用木薯淀粉三种原料。通常是将米洗干净后泡一个小时,然后打成米浆,压制成粉条,晾至8个小时就成了半成品的粉干。销售时过一遍凉水,就是成品的海南粉,通常以每斤1.3元的价格销售给南海大道街上的早餐摊贩。

  李某秀称,通常她会将约一调羹的苯甲酸钠以及小指甲盖大小的硫酸铝钾放入米浆内,这样可以使米浆更干一些,便于将米浆压制成米粉。而所用的苯甲酸钠和硫酸铝钾是从一家化工经营店购买的。当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票据时,李某秀表示无法提供。

  因李某秀未经许可生产加工米粉,并且在所制作的海南粉内添加苯甲酸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琼山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加工点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加工,并对现场发现的苯甲酸钠和硫酸铝钾查封扣押。

  记者了解到,由于李某秀超范围滥用苯甲酸钠生产加工海南粉,涉嫌犯罪,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苯甲酸钠是一种无臭或微带安息香气味的酸性防腐剂,具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但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由于具有毒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苯甲酸钠的使用作出了明确限制。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是常用的复合膨松剂中的酸性剂,主要用于豆类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膨化食品、焙烤食品等,现代研究发现明矾对人们健康存在危害,主要体现在金属元素铝在人体内的慢性积累。明矾中的铝被人体吸收后很难排除体外,铝的大量蓄积,会损害大脑及神经细胞,可能导致脑萎缩、痴呆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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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该茶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今年5月3日,已过期。在该茶楼糕点间操作台上,执法人员发现了一罐剩余6斤的双喜牌泡打粉,该泡打粉的配料表上写有:硫酸铝钾、碳酸氢钠、碳酸钙、面粉等。经询问了解到,这一罐泡打粉主要是用来制作馒头、包子、饼类、油条等面制食品。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指出,硫酸铝钾只能添加到豆类制品、小麦粉等食品中,而包子则不在添加范围之内。

  经抽样检测后,发现该茶楼的包子皮内含铝超标。

  目前,该茶楼已被停业整改,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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