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7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方茜 崔善红)海口男子韦某先后11次用502胶水将银行的ATM机出钞口黏住,并在ATM机旁张贴提示卡准备诈骗他人,致使多家银行ATM机被毁坏。7月22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2日4时许、12月23日3时许、12月28日3时许、12月29日3时许,韦某来到海口市龙华路48号的中国农业银行,趁无人时,用502胶水将ATM自动存取款机的出钞口黏住,并张贴温馨提示卡片准备以此来进行诈骗,造成五台ATM自动存取款机损坏,后经中国农业银行维修更换,费用为3400元/台。随后,韦某又来到附近的中国邮政银行,故伎重施,造成四台自动存取款机损坏。

  同年12月28日6时许,韦某来到海口市海德路的中国交通银行,以同样的手段造成一台ATM自动存取款机损坏。经中国交通银行维修更换,费用为5250元/台。12月28日、29日,韦某去了另一路段的中国交通银行,造成两台自动存取款机损坏,维修更换费为3650元/台。

  2014年12月29日4时20分许,公安民警在交通银行将韦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扣押到温馨提示卡片六十张、胶水一瓶、双面胶二卷、手机一部等作案工具。

  法院认为,韦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多次,具有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