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公告,我省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认定为通过考核。

  2014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60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2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2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50万吨。

  公告指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