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6时40分许,市民陈有才从海口大园路路口一家网吧走出来后,发现自己停放在网吧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他通过查看监控发现电动车被一名男子盗走。24日晚11时许,陈有才溜达到大园路魅力100对面的宾馆门口时,突然看到自己的电动车竟然就停放在宾馆的大厅里,连车牌都还没有换,他立即报了警。

  “我们经过查看监控发现,推车进入宾馆的男子似乎和宾馆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很熟悉,经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两人是姐弟关系。”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飞鹰队员告诉记者,该女子称弟弟陈某将一辆电动车放在宾馆中让她帮忙照看,她也没有想到这辆车竟然是偷来的。

  飞鹰队员从该女子口中得知,陈某租住在朱云路的一间出租屋内。飞鹰队员来到出租屋,但并未找到陈某。随后,飞鹰队员在出租屋内发现了一副车牌,和陈某合租的男子承认自己的电动车确实是以400元的价格从陈某手中购买的,陈某已经回秀英区东山镇的家了。

  25日凌晨1时许,飞鹰队员奔赴嫌疑人的家,最终将其抓获。对于盗窃一事,陈某供认不讳。随后,飞鹰队员根据线索,在海口琼山区达士巷将销赃人员抓获,并移交给海口云露派出所。

  记者从警方获悉,嫌疑人陈某在供述中称自己刚刚“结婚”,但是陈某的身份证信息上显示目前其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他告诉警方,因为家里要过“公期”,因为没钱摆酒席怕被人笑话,就想到通过盗窃电动车来赚钱,尽量能把“公期”办得风光。此外,嫌疑人还向警方供述了多起盗窃情况,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落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