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甸五东路江海郡小区

  开发商锁住地下车库车位不让停

  “逼”业主花9.8万买车位

小区车位卡锁已全部立了起来。南国都市报记者张期望摄小区车位卡锁已全部立了起来。南国都市报记者张期望摄

  南国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张期望 实习生李万内)“有这么霸道的开发商吗?竟然将地下车库车位上锁,逼着车主买车位。”8月3日上午,海口海甸五东路江海郡小区业主刘先生称,前几天小区房产开发商贴出公告,以9.8万元的价格售卖地下停车位,同时凡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得将车停在地下车库。当天,南国都市报记者在小区地下车库看到,车库内空空荡荡,所有车位卡锁已经锁死,业主根本无法停车。

  “他们贴出这样的公告,这就是在逼我们业主购买停车位。”8月3日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在江海郡小区地下车库看到,这个有着200多个停车位的车库,里面只停放了十多辆车,还有七八辆小车停放在通行道上。而空着的停车位的卡锁全部立了起来,车辆根本无法停放。而在停车库和车库内的立柱上,张贴了多张小区开发商海南衍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车位购买公告。公告称,该小区从7月1日起,开始接受小区业主购买车位,每个车位的价格为9.8万元。其中,还特别规定,从8月1日起,小区地下停车场只能停放已购买车位的业主的车辆。

  “现在小区一共有近500户居民,而地上停车位则只有200多个,根本不够小区业主停车所需。”刘先生称,由于地下停车位被锁死,每天晚上小区业主将车开回来后,就没有地方停放,有的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的通道上。尽管小区业主对开发商这一做法非常不满,但是业主们向物业反映多次,都没有效果。

  当天,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富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海郡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李钦杰称,他们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并不是同一个公司,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公司。由于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海南衍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开发商销售自己所有权的地下停车位,他们也无权干涉。随后,记者和开发商海南衍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车位销售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该工作人员称,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属于他们公司所有,这相当于自家的房子,怎么处理他人无权干涉。

  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属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小区开发商不得对小区内的车位只售不租。”3日下午,海口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称,上述小区开发商这一做法是不妥当的,建议业主向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这一情况。随后,记者向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反映了这一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这一做法是违规的,必须责令改正。据了解,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同时,建设单位不得只出售而不出租车位、车库。该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只出售而不出租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