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业主拒交停车费,物业不让进小区?

  屯昌吉安小区业主:停车费收费方案未征求业主意见;物业:收费标准符合规定

  本报讯 “小区业委会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和物业公司确定并公布了停车费收费标准。”位于屯昌环东一路的吉安小区多位业主反映,一些业主不满停车费标准的拟定过程,拒交停车费,结果开车进出小区时遭到物业的阻拦。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已向物价部门备案。针对收费标准未征求业主意见一事,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的确存在失误之处。

  记者 罗安明

  业主:因拒交停车费被物业经理打伤

  8月5日上午,吉安小区业主桑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个小区是保障房小区,去年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听证会或将收费方案进行公示的情况下,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了物业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今年7月底,业委会又在未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公布了停车费收费标准。“有的业主不同意交停车费,还被物业拦住不让进出小区,哪有这样的!”桑先生称,8月3日早上,一位业主因未交停车费,开车出小区时被拦下,并被物业经理打伤。

  被打业主许先生出示了心电图等检查资料,医生诊断为“左前臂软组织挫伤”。许先生说,当天他开车出小区,被物业拦住,发生了争执。“他们物业经理抓了一下我的左手,抓破了。”许先生说,那天他报了警。

  此外,有业主提出,他们购房时已经买了公摊面积,不该再交停车费。

  物业:没有打人,收费标准符合规定

  随后,记者来到物业办公室了解情况。海南万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台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刘副总经理出差了。然而,20多分钟后,记者却在物业办公室二楼见到了刘副总经理。他向记者出示了新旧两份物价部门出具的“吉安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通知”。据其介绍,2013年刚入驻时,他们小区的物业费是每平米每月1元,小车停车费露天90元/月、架空层180元/月。2014年业委会成立后,提出降低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便将物业费调整为0.85元/平米,最近公布的停车费标准为露天60元/月、架空层120元/月。他表示,收费标准在物价部门限定的范围内,而且业委会是小区全体业主选出来的,代表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符合规定。

  刘副总经理还称,那天他只是拉了一下许姓业主的手,并未打他。

  业委会:确实是没有和业主沟通到位

  对于业主提出的“业委会未将收费事宜公示”一事,小区业委会陈副主任表示,收费方案在网上公示过,也在业主QQ群内发布,不过确实没在小区内公示,听到业主的反馈后,他们已经在小区信息栏张贴了公示。“有些业主不上网,我们承认工作存在失误,没有和业主沟通到位。”陈副主任表示,这次的停车费收费方案,业委会委员逐条进行了讨论,还参考了周边小区和其他市县保障房小区的停车费价格,最后举手表决通过了这个方案。

  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屯昌县房管局王亮副局长表示,公摊面积只包括电梯井、楼梯、盲道、走廊等部分,不包含架空层、露天停车位部分,因此只要符合物价部门规定,是可以收取停车费的。如果大部分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召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开业主大会,重新选出业委会行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