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通讯员方茜)8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一被执行人家中有橡胶、鱼塘、平房铺面等财产,但长期失联,规避责任,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近日,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出示拘留通知书,面对法律的强大威摄力,被执行人终于低头,将赔偿费全部履行到位。

  据了解,彭某方与王某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王某安不服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安赔偿彭某方7000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某安只履行了1000元,彭某方遂向白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执行局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安家中,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其家属也声称此事早已了结,以被执行人外出务工为由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就在白沙县附近务工,时常回家,只是有意与法院“捉迷藏”,拒绝配合执行工作,也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虽然被执行人王某安及其配偶没有银行存款,但被执行人家中有橡胶、鱼塘和两间在建平房铺面,显然是有财产而拒不执行。据此,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因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难以掌握其行踪,法院向被执行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拘留决定书。派出所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节的机会,向被执行人出示拘留通知书。摄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王某安马上拿出6000元案款,并向申请执行人彭某方承认错误,取得谅解。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安逃避执行,是典型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案执行中,执行法院通过与公安、村委会配合,加深了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引导公民诚实守信做人的良好风气。同时,采取司法拘留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强制措施,依靠法律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才能无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