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总投资1.41亿元、占地面积99亩的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因进度缓慢7月24日被国家审计署通报。时过一个月,项目到底是如何整改的?有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呢?记者 罗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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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

  1.4亿元民生项目进度缓慢

  7月2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今年第26号审计公告,在这份名为《审计署关于2015年6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审计公告中,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进展缓慢被通报。

  据国家审计署通报,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总投资1.41亿元,占地面积99亩,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总计976个床位。2013年12月,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东方市发改委批复,由于东方市对该项目原选址土地无法落实、在调研不充分情况下变更选址,新址土地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变更手续等,截至今年6月底,该项目尚处于办理用地预审等前期阶段,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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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因

  项目选址一度变更,申请专项资金未获批复

  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业主单位东方市民政局局长赵承海告诉记者,2010年,东方市计划占用原罗带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八所镇敬老院,当年该项目顺利立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9亩,含围墙占地面积共21亩,配套建设资金约400万元。下半年,省民政厅下拨了200万元的公益彩票资金,东方市政府配套了200万元资金,办理好所有规划报建手续后,建设一栋3层的公寓住宅楼,建筑面积2077平米,命名为3号楼,完成了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任务。

  赵承海说,后来东方市委主要领导提出,东方市作为我省西部重要城市,未来城市规模和外来人口都会有所增加,八所镇敬老院项目面积过小,功能不是很齐全,为了适应未来城市的发展规模,提议建设一座面积、规模更大,功能更为齐全一些的“市养老中心”。2012年2月21日,(东发政投[2012]16号)文批复项目名称更改为“东方市养老中心”。

  之后,东方市养老中心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开始启动。根据最初的规划设计,项目共分3期,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即3号楼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070平方米;3期工程为利用原罗带镇政府门口附近的地块,建设一处配套的停车场。

  2011年底,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东方市养老中心项目下拨了450万元的配套建设资金,准备开始建设2期工程。动工之前,东方市委市政府考虑原项目选址位置偏僻、面积过小,规划建设功能不齐全,决定另行规划选址,停止原罗带镇政府所在地的项目投资建设。过后,东方市有关部门立即落实该决议,最终将项目选址定在了八所镇皇宁村一地块上,面积共99亩,计划总投资1.41 亿元,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总计976个床位,项目名称最终确定为“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东方市民政局救助办主任王博胜回忆,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选址确定下来后,2013年12月,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了东方市发改委批复。2014年初,项目完成了规划设计工作,作为业主单位的东方市民政局,也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始办理土地利用手续。

  “最初建设的是敬老院,后来变更为养老中心,最终定位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名称的变化体现出功能的增加,同时投资总额、项目规模、占地面积也随之变化。”东方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由于项目新址土地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变更等相关手续,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除此之外,东方市通过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请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但没有获得批复,建设资金不能到位,项目无法按时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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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

  二期项目完成招投标并开挖地基

  赵承海说,在国家审计署发布今年第26号审计公告之前,审计工作人员专程前往东方市八所镇皇宁村项目新址进行了实地勘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没有中央专项财政建设资金的支持,东方市只依靠自身的财力根本做不起来总投资1.4亿元的项目。审计署工作人员给出的建议是,可以在原址即原罗带镇政府的地块上,继续完成东方市养老中心这个项目,功能没必要一定要“高、大、全”;同时建议东方市政府尽快落实好450万元中央资金的整合,以保障项目的建设资金。对此建议,东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于今年7月1日将450万元中央资金整合回拨到原罗带镇政府所在地继续建设。东方市民政局诚恳接受审计署工作人员的合理化建议,已拿出切实的措施积极整改,推动东方市养老中心项目完成后续的二期、三期建设。

  记者了解到,二期的建设内容包括食堂、阅览室、活动室等配套项目,计划工期300天,6月12日项目完成了招投标工作,7月8日经公示后施工单位已进场,7月14日开始动工建设。8月中旬,记者前往原罗带镇政府所在地项目原址了解情况,看到近20亩的土地已基本平整好。赵承海说,待一小部分的土地平整工作完成后,就开挖地基并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