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守法信用记录平台

  公民和组织将有诚信“身份证”

  海南日报海口8月27日讯(记者陈蔚林)日前,省文明委印发《海南省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我省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诚信海南”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等多项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及相关单位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提供有力信用支撑。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对多项工作目标作了确定,力争到2020年全省诚信建设制度化要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全省统一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基本建成,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为确保能够达成以上工作目标,《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及相关单位要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如建设全省“一网三库一平台”(海南诚信网、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信用信息网络。要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如建立全省各行各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尤其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实施意见》还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及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各市县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同时要开展重点领域诚信教育、抓好重点人群诚信教育、切实增强实践性诚信教育、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信社会氛围等。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致力于推动各地方、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起诚信建设“黑名单”发布制度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和诚信建设监管体系,并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提供强化诚信建设引导践行的法治保障、加强诚信建设结合融入的政策保障、形成诚信建设统分结合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