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毁的摩托车(家属供图)被撞毁的摩托车(家属供图)
被撞毁的摩托车(家属供图)被撞毁的摩托车(家属供图) 

  南海网东方8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今年7月10日晚,G225国道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男一女当场死亡,现场异常惨烈,肇事司机涉嫌逃逸;由于案情重大,东方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展开侦办;经过连续奋战5昼夜,肇事司机被警方抓捕;今年8月4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陈某有不存在肇事逃逸情节,与死者王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死者蒙某某无责任。正是这份事故认定书,引起轩然大波,两名死者家属无法接受,并质疑当地警方“包庇”肇事司机。目前,死者家属已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申请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

  事件回顾:两青年晚上骑摩托车外出遇交通事故死亡

  今年7月10日晚21时许,刚刚下过一场雨,东方市感城镇宝上村刚满20岁的青年王某(男),骑两轮摩托车搭载同村未成年14岁少女蒙某某,从宝上村出来后驶入G225国道向感城方向行进。当晚21时55分许,两人所骑的车辆行驶至G225国道(海榆西线)284公里加850米处时,疑与其他车辆发生剧烈碰撞,造成当事人王某和蒙某某两人当场死亡,摩托车损毁,事故现场异常惨烈。

  由于事故现场没有其他车辆,这起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两名死者所骑摩托车与什么车辆发生了碰撞?肇事车辆在哪里?种种疑点令事故真相扑朔迷离。

  事发后,东方警方接到报案赶到现场调查,因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不在现场,肇事司机存在肇事逃逸的嫌疑,案件重大,东方警方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一起刑事案件立案,并投入重点警力展开侦破。

  与此同时,两名死者家属也分头展开寻找,了解目击证人,追查肇事车辆。

  初步认定:肇事司机不存在逃逸行为 双方存在同等责任

  据了解,8月4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东公交认字[2015]第00102号),认定当事人陈某有(肇事司机)和王某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本次事故发生均具因果关系,对事故所起的作用相当,其过错的程度均等。因此,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陈某有和王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蒙某某无责任。

  8月26日中午,南海网记者赶到东方感城镇采访时,上述交通事故中遇难少女蒙某某的爷爷蒙建堂接受了记者采访,并介绍了事发后案情进展情况。

  蒙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东方交警部门非常重视,家属也极力配合,最终在事发5天后将肇事嫌疑人陈某有抓获。然而,陈某有被抓获拘留一周左右,即被取保候审。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警方认定肇事司机不存在逃逸行为。”

  “我们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肇事司机自己一面之词说事发后不知情,就断定他不是肇事逃逸?”蒙先生说,肇事司机陈某有被抓获后,自称不知道发生被追尾,因此,警方认为对方没有逃逸行为。

  家属反映:向警方提供重要线索助警方将肇事司机抓获

  蒙建堂告诉记者,当天事故发生后,为了尽快找出肇事司机,他们发动亲友,自发协助警方对案件调查。经过查找事发路段附近的监控,以及对事发路段周边群众走访,有人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线索。

  “事发前,有人看见一辆拖拉机停在村口靠近225国道的边上,且事发后的道路视频监控显示,事发前后只有这么一辆车经过,所以我们怀疑肇事车就是那辆。”蒙先生说,通过调取村口一处人家私人院内的监控看到,事发前,一辆疑似东风牌拖拉机停在225国道边,7月10日晚21时51分59秒,这辆拖拉机启动驶入225国道感城方向;约21时53分14秒左右,王某驾驶摩托车搭载蒙某某随后出现在视频监控中,驶上225国道向感城方向。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根据警方接警时间推断,事故发生时间大约是当晚21时54分至55分之间,就是在王某驾驶摩托车进入225国道约1分40秒左右,而距离肇事车辆驶入225国道接近3分钟。蒙建堂认为,监控中出现的这辆拖拉机极有可能就是肇事车辆,通过多方打听,这辆在事发前停在宝上村口的拖拉机,正是陈某有的桂花牌拖拉机。事发5天后,警方根据这一线索将陈某有从家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