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了20多年的瓦房▲盖了20多年的瓦房

  “我们租农机厂的场地,一直都正常交租金,之前先是接到琼中县住建等部门的通知,告知我们自行拆除简易房,可在8月25日,突然来了一伙人,强行断水断电,造成我和租赁厂房的一些业主生活十分不便。”昨日,家住琼中农机厂的王锡顺和吴仕娇夫妇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们已就今年7月28日收到的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出听证申请,要求政府按照公平的原则,对他们一家赖以生存的厂房和房子给予合理的补偿。

  房主:瓦房建了20多年

  “这几间瓦房建了20多年了,危房确实要改造,但想不到会突然收到通知自行拆除。”王锡顺告诉记者,1993年初,他出资承接了林某与琼中县农机厂签订的《鱼塘承包合同书》涉及的鱼塘及建在鱼塘边的房屋等财产。1997年12月3日,他与琼中县农机厂重新签订了《鱼塘承包协议》,继续承租鱼塘;200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租房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由他“租用甲方原翻沙车间厂房、场地和车间东侧鱼塘边空地一块”。此后,农机厂考虑到其妻子和儿子的户口都在厂里,厂里效益不好,无法解决全家的住房,便同意其在空闲地上建造房屋用于居住和经营用房,至今已超过10年时间。

  望政府给予合理补偿

  据了解,承租场地后,王锡顺夫妇逐步建起约300平方米的瓦房等简易建筑。夫妇俩称,他们每年向农机厂或其主管、接管单位缴纳租金。

  王锡顺说:“租赁土地时,政府未对这一区域进行规划,也没有任何的政府部门提出过意见或制止过,7月28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我家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工作人员也不谈补偿,让我感到不解和不公平。”随后,记者在一份文件上看到,7月28日,琼中住建、国土等部门向涉事业主联合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30日,有关部门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自行拆除涉案建筑。8月25日,来了一伙人强行停水停电。

  王锡顺称,我们要求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房子拆除后,全家人没有房子可居住,望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安置。

  住建局:该补偿的一定会补偿

  随后,记者来到牵头对该片区域进行拆除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访了梁森局长。梁局长告诉记者,该局已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联系琼中城投公司,对王锡顺一家的情况展开调查,并表示,下一步会依据政策规定,该补偿的一定会补偿。再说原计划8月15日前对该片区域进行强制拆除,但到现在都没有拆除,也是考虑到这里的实际情况。

  为了做好此项落实工作,梁局长还当场要求工作人员联系城投、市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做好与王锡顺面对面的危房登记和测量等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一步的协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