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丽娜特约记者周平虎)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9月6日至9月15日海南交警将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期间,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按照“三个一律”严查校车。

  海南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要深入每一所学校、幼儿园排查登记校车,检查车辆登记注册、检验、安全设备配置、违法记录处理、校车标识办理、运行线路、停靠标志设置等,没有完成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限期尽快完成整改;对未登记注册、没有办理校车标识、未检验、报废的校车,一律停止使用;运载学生、儿童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校车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准驾不符、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未取得校车资质等,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省交警总队提醒,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据介绍,从8月25日至9月3日,全省集中整治大型货车、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期间,全省共检查公路客运企业152家、检查客运车辆4092辆次,督促20辆逾期未报废的营运客车办理报废,查处营运客超载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