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拆小广告无需走程序

  肖女士表示即便是店铺存在违规现象,但若收到自行拆除的通知,他们也会进行自行拆除。但执法人员没有走告知程序,而是在深夜没人的情况下直接强拆。对此肖女士认为执法人员存在违规执法现象。

  三亚天涯区城管局及市容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长期占道,此前部门接到投诉后,已经到店进行了口头告知,但该店并没有自行改正。对于占道的地锁及广告等物品市容执法人员是可以直接将其带走的。

  对于拆除墙体广告一事,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一家店铺只能有一个招牌,如果该店铺招牌没有经过审批,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拆除前应该走程序。但当晚,执法人员拆除的并不是该店的招牌,而是店面两侧的小广告,对于小广告的拆除则不用走程序。据其介绍,此次行动是为配合双创双建工作开展的统一整治,因近期拆违工作量大,因此该项工作则是在逐步开展,当晚除了整治大禾寿司占道违规设立广告牌外,也对其他店面进行了整治,并不是针对其一家。

  法律人士认为须履行告知义务

  而执法现场出现执法人员手持菜刀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菜刀是整治摊贩时暂扣的,因大禾寿司墙体广告徒手不易取下,执法人员便使用菜刀对其进行摘除,并未对店内人员恐吓威胁。

  法律人士认为强拆广告牌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的依据必须是行政机关的生效决定。不管是哪种情形,执法机关都须作出强行拆除行政决定书,并履行告知义务,同时还应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