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 通讯员 成和军)“重点对占用公路路产开设的加水洗车点、砂石场、预制厂、木材厂等进行清理”;“企业法人不得将违法建筑房屋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将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内违法建筑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之一”……为了打好整治违建三年攻坚行动这场“战役”,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纷纷“出招”,严厉整治违建,这是南海网记者9月6日从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6月1日起,海南正式拉开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的大幕,随后,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纷纷从各自的职责出发,提出具体措施支持整治违建。

  省生态环保厅:严查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生态环保厅提出4条措施一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立法保护,严禁开发;二是坚决整治涉及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严防人类活动对保护区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保护对象的影响;三是严肃查处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林业、农业和海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