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市员工拿走的其中一幅画被超市员工拿走的其中一幅画

  “超市员工晚上偷走我店里的3幅画,派出所民警却告诉我不能立案。”昨日,在海口明珠广场负一层经营一家画店的苏先生反映,他店里的3幅画于8月18日晚11时许被隔壁超市员工盗走。海口海府路派出所陈教导员介绍,由于双方当事人存在经济纠纷,不构成立案条件。超市负责人回应称,苏先生拖欠超市租金,拿画是为了督促苏先生出面协调解决租金一事,尽快支付租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苏先生卖画的店铺。店铺一名员工介绍,8月19日上午8点半,她看到店里装画的盒子倒了一地,随后查看发现少了3幅画。苏先生介绍,他当时正在外地出差,员工告知画被盗一事后,他立即让当保安的朋友调取监控录像。监控视频显示,8月18日晚11时许,一名女子和3名男子拿走了店里的画。经苏先生确认,拿走3幅画的是隔壁超市的经理和3名保安。8月21日,苏先生向海府路派出所报案。

  8月22日,超市经理归还了拿走的3幅画,并让画店员工开一张收据“已收到超市经理送来的3幅画”。昨日,苏先生再次到海府路派出所查询案件进展时,民警仍告诉他不构成立案条件,但未说明具体原因。

  记者致电超市副总黄先生了解情况。黄先生介绍,8月18日晚,确有超市员工到苏先生的店里拿走3幅画。黄先生说,明珠广场负一层是超市租下来的,苏先生拖欠超市的租金已经很久了。“我们想和苏先生协商租金事宜,可他总不出现,超市员工就把他店里的画拿过来,督促他出面协商租金一事。”对于这一说法,苏先生称,之前超市在管道维修过程中,未及时接好管道造成漏水,他店里的画被淹了,但超市没有给予相应赔偿。黄先生称,苏先生的画被淹和超市没有关系,协商过程中,其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最后协调未果。

  昨日,记者来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府路派出所了解情况。陈教导员介绍,他们当时受理了此案,并将涉案人员带回警局做笔录。陈教导员称,双方存在经济纠纷,不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据警方了解,超市员工将3幅画拿走后没有进行转移,也没有出售,而是放在了超市办公室里,目的是希望苏先生出面尽快支付租金。

  陈教导员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构成盗窃,美兰分局法制科经过调查认为,超市员工拿画为了让画店老板出面解决拖欠租金一事。陈教导员表示,法制科经过再次审核认为不构成立案条件,下一步派出所将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如果苏先生不服决定,按照程序可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对于超市方面和苏先生之间的经济纠纷,陈教导员称还需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