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儋州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符才俊介绍,在2012年3月28日,儋州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剑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双方约定:儋州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合法土地,海南剑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部建设资金。随后双方又于2012年6月5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项目协议作了部分调整。

  但是,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投资商资金不足,存在拖欠应缴纳的税费、拖欠工程款及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导致项目多次、长期停工,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竣工验收。“由于投资商违约在先,我们开发商不得不于今年6月11日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儋州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符才俊表示,法院判决后他们将继续做好这个开发项目,给市民和社会一个交待。

  9月13日下午,投资商海南剑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志锋向南海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已向儋州郁金香郡项目投资约9000多万元,不存在因资金短缺“跑路”,项目停工的原因是和开发商之间产生了矛盾,现在投资公司也在等待法院的判决,法院判决该承担多少责任公司就会承担多少责任。杨志锋表示,他是被骗而来到儋州投资的,因双方之间的矛盾,公司已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