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瞒着我与别的女人结婚”

  文昌一女子:我与他办婚礼后生下儿子,一起生活将近十年;男子:我俩没领证,不确定孩子是否为亲生

  本报讯 昨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自诉的重婚案件。文昌女子阿曼请求法院以重婚罪追究文昌男子阿沙的刑事责任,她称两人1993年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1995年生下儿子小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将近十年,虽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已构成事实婚姻,但阿沙却在2004年与洋浦女子阿玲登记结婚。阿沙对此矢口否认,称自己与阿曼1994年才相识,两人未举办婚礼,也未登记结婚,仅共同生活3年,同时不确定小志是否为自己亲生,所以他与阿玲是合法夫妻,不构成重婚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李美香

  女子:以夫妻名义生活近十年,他却与别的女人登记结婚

  阿曼今年49岁,大学文化,现住在海口市滨海大道某小区。而阿沙51岁,中专文化,现住在洋浦经济开发区。

  阿曼诉称,她与阿沙虽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两人1993年已在文昌老家,按照当地习俗大摆酒席拜堂成亲。两人举行婚礼后,1994年以夫妻名义在阿沙妹妹位于海口的家共同生活。1994年至1995年,两人在文昌某农场阿沙父母家共同生活了一年,其间还生下了儿子小志,孩子的户口落在阿沙哥哥家,目前20岁的小志在大学读书。1996年至1999年,两人以夫妻名义在海口府城租房共同生活。2002年年底,两人因家庭琐事争吵。2003年年初,两人才不再共同生活,阿沙搬走并到洋浦经济开发区打工,但偶尔还是会回来住一两个月。

  阿曼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2004年6月,阿沙与洋浦一名离异女子阿玲在美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而她直到2008年才得知此事。阿曼说,她带着儿子到洋浦索要抚养费,却遭到阿沙等人毒打。她认为,阿沙在未与她解除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登记结婚,已构成重婚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阿沙有期徒刑三年,并解除其与阿玲的婚姻关系。

  男子:她一直隐瞒真实身份,不确定儿子是否为亲生

  阿沙认为,他与阿玲的婚姻是合法的,不构成重婚罪。阿沙说,他与阿曼并没有举办所谓的婚礼酒席,两人1994年3月才相识,因此不可能在1993年办婚礼。阿沙承认自己曾与阿曼在妹妹家、父母家、府城出租房共同生活过,但前两次已记不清时间多长,而在府城共同生活是1996年至1997年夏天,之后再也没有共同生活过。同时阿沙表示,他不确定小志是否为自己亲生的。

  为了证明阿沙说谎,阿曼还称,2005年6月5日中午吃过午饭后,阿沙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当时还被小志推门撞见。阿沙否认了此事,他说,两人分手是因为阿曼一直自称是某银行职员,但他发现这并非事实。“从认识开始,这就是个陷阱,我至今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就算孩子是我的,她也是为了绑住我。”阿沙说。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