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9月15日,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省项目投资与民生工作专项督查总体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4个重要文件,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大事项”决策行为,根据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范围和决策形式。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工作规则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海南各级“三大事项”和重大人事决策更加规范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8月25—31日,省政府派出10个督查组,对全省项目投资与民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会议听取了督查情况汇报,会议强调指出,海南省中央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闲置土地处置、民生实事事项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菜篮子”建设、安全生产、问题整改、稳增长财政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重点工作总体推进积极有序。此次督查是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的序曲,要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跟踪,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在“百日大会战”中认真解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力以赴投入“百日大会战”,细化项目、投资额和各环节,以严和实的精神扎实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锲而不舍推动项目建设,为“十二五”圆满收官和“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议研究了《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决定以城镇内河(湖)为重点,对全省水体污染进行为期3年的专项治理,以实现消除黑臭水体,全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的目标,并明确了全面排查污染源、集中开展打击水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和实施综合治理三大任务。会议指出,海南生态总体质量全国一流,但也要正视局部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要求,在今年以来开展的打击违法建筑、治理脏乱差、海岸带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抓好水污染整治,确保海南处处水清天蓝。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阶段目标,细化行动方案,定期总结评比,把治理抓实抓好;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坚决打掉污染源头,对不达标的限期治理或转产转移;要落实联合执法机制,集中资金奖励补贴先进;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为满足棚改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会议研究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在棚户区改造中探索多种形式的货币化安置方法,并提出了税费减免、推行货币化安置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共有产权方式、公积金贷款等支持政策。会议指出,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满足棚改居民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有利于降低棚改成本,有利于提高补偿安置效率,有利于消化商品住房存量。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市县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服务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货币化安置规范公平、公开透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明确主导产业、坚持产城融合、落实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了全省首批100个特色产业小镇,每个小镇都确立一个发展目标、一个产业规划定位、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一个具体机构、一批扶持资金、一套支持政策措施的“六个一”目标和相应工作机制、政策措施等。会议强调,特色产业小镇建设重点在特色、关键是产业,要形成一批带动力强、能助农增收的产业支撑,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就地城镇化,走出有海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各市县乃至各乡镇都要领导亲自挂帅,以特色产业小镇为依托,抓项目、抓发展,落实好“六个一”目标,把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