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建塑料加工厂被责令拆除,听证会上出现意外一幕——

  他竟亮出21年前施工许可证

  海口美兰区城管局: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是几个月,不可能长期有效

听证会现场听证会现场
施工许可证上手写“长期有效”施工许可证上手写“长期有效”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海口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楼会议室内,关于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大致坡镇敬老院对面搭建铁皮屋一案的听证会正在举行,一方是美兰区城管局大致坡中队的执法人员,另一方是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李先生在大致坡镇敬老院对面搭建的两间铁皮屋是否应该拆除。“李先生给我们提供了一份1994年的《施工许可证》,已经过了21年了,我2008年进城管局工作至今,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情况。”美兰区城管局办公室科员肖红明表示,将把听证会的情况上报局里的领导,是否拆除,3天内会出结果。记者 苏钟 文/图

  宅基地上建塑料加工厂,城管责令拆除至今未果

  据了解,今年8月,有市民反映称,位于海口美兰区大致坡镇敬老院对面,一家名为“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的塑料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近期,还违规搭建两间大型铁皮屋进行塑料生产和加工,每天机器轰鸣,噪声扰民,而且排出浓烟和粉尘,既污染环境又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当地居民曾向环保部门投诉,但无果。

  8月17日上午,海口市环境监察局局长曾晖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责令塑料加工厂在3个月内补办环评手续,否则将对该塑料加工厂进行强制关停。当天上午10时许,大致坡镇副镇长郭贻跃带队,与美兰区城管局大致坡中队的多名城管队员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发现作为该塑料加工厂的主要部分的两间大型铁皮屋是近期建成的,且建设用地属于宅基地,是不能用来盖加工厂的,确定属于违法建筑。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8月28日前自行拆除铁皮屋并恢复原状。但至今,该公司仍未按要求拆除违建铁皮屋。

  城管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一周内自拆

  “9月3日,美兰区城管局向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昨日,肖红明表示,经查明,该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于大致坡镇敬老院对面搭建铁皮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拟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7天内自行拆除位于大致坡镇敬老院对面搭建的铁皮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随后,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向我们提出听证申请,9月7日,我们向该公司下发了《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听证通知书》。”肖红明说。

  公司负责人听证会上提交21年前的施工许可证

  听证会后,记者向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了解相关情况,李先生表示不愿意多说后便离开了。

  “听证会上,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一份1994年的《施工许可证》,上面盖的是原琼山市大致坡镇人民政府的章,而且上面还有手写的‘长期有效’4个字。”肖红明表示,他2008年进入城管部门工作至今,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情况,至于这张施工许可证是否有效以及上面“长期有效”4个字是谁写的,还需查明。

  “目前,我们执行的规定是从1999年后开始实施的,对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间有着明确规定,一般也就几个月,如果超期了可以申请适当的延期,不可能长期有效。而海口兆彬家具有限公司提出,他们的施工许可证取得是在现在执行的法规之前。接下来,我们还要继续调查。”肖红明表示,将会把听证会的情况和所有材料上报给局里的领导,是否进行拆除,3天内会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