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18日讯(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韦雪梅)今年10月1日起,儋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和280元。这是记者日前从儋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从今年10月1日起,儋州市城市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二类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三类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二类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三类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

  据了解,2014年儋州市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保障类别,实行分类施保,全市城乡低保按三个类别执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