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将原本5000多项省级政府权力调整下放取消合并了3036项,保留了涉及41个省级部门的权力清单2101项、涉及47个省级部门的责任清单3968项,明确了政府权力的边界和相应的责任。会议指出,制定“两个清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和省委关于我省重点改革攻坚的重大部署。审议通过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会议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更深入地推动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尤其要加强便民审批改革,以实际行动破解老百姓办事之难。

  《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将我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从过去的180项缩减为10项、27个子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全部进行了调整,精简率达94%。会议审议通过《目录》并强调,这是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推动简政放权“再砍一刀”的实际行动,是转变职能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创造了良好环境。下一步,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实践好宽进严管,做到放开而不放任。同时,对保留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方便办事群众。

  《海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包含12个定价项目、49个子项目,与2003年版本相比分别减少了29%和60%。会议指出,我省政府定价项目缩减力度较大,较好地体现了改革要求,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此次通过实施后,要根据中央要求抓好落实,通过保基本、限垄断、控例外,重点加强民生事项的价格监管,做到“放得开、管得好”。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文体厅《关于核定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