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申诉

  雷先生是不是“开黑车”,乘车人梁女士的陈述很重要。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认定雷先生涉嫌非法营运,主要是因为梁女士在现场做的一份笔录。据了解,在这份有梁女士签名的询问笔录上,明确写着“200元属于运费,是司机主动收取的”。

  “我当时并没有这么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梁女士否定了这份笔录里面的内容。她说,当天飞机起飞的时间是早晨6点半,而做笔录时已经5点多了,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她来不及看清笔录的内容就匆匆签了名。

  梁女士返回海南后,立即陪同雷先生到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申诉,并提出查看事发时的执法视频资料,但执法人员未能提供。

  为了证明雷先生和梁女士的关系,雷先生的一名初中同学王先生主动向记者展示了3人手机里共有的初中同学群。王先生说,雷先生的遭遇在同学群里传开后,大家都觉得雷先生实在是冤。

  第三幕》清白

  昨日下午3点,雷先生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赶到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处理此事。

  该支队督查科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9月7日,雷先生向督查科提交申诉书,他与梁女士对案件中提及的运费200元提出异议,梁女士明确表示200元为她主动赠与雷先生,并非给付行为。在补充调查过程中,梁女士向督查科提交书面证明,称其与雷先生为同学关系,因雷先生主动送其母女前往机场而心中过意不去,便想替雷先生担负加油费,遂将200元丢在车内。此外,雷先生也提交了长坡中学开具的其与梁女士之间系同学关系证明,及参加聚会同学的书面证明。

  审核中,督查科发现本案取证程序上存在问题:未记录被询问人年龄、身份、单位及常住地址;执法中队未提交笔录制作过程的视听材料以证明笔录真实性;执法人员未采集司机雷先生的询问笔录,也没有对这一问题加以说明。督查科认为,以上问题有碍案件定性和案件事实经过。从行为逻辑推理上,两名当事人存在同学关系,梁女士将200元作为加油费赠与雷先生,其行为具备合理性。

  昨日下午,该支队给雷先生下发了《海南省道路运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海南省道路运输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决定9月24日起对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同时决定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