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白鹭从白鹭公园红树林旁飞过。(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一只白鹭从白鹭公园红树林旁飞过。(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
9月28日下午,市民在白鹭公园内跑步。(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9月28日下午,市民在白鹭公园内跑步。(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

  南海网三亚9月28日消息(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 邓松)9月28日下午,三亚市人大召开的《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三亚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获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立法权从无到有的突破

  据了解,新《立法法》颁布之前的规定,我国享有地方立法权主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较大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市以及民族自治市县。长期以来,三亚一直没有立法权限。近年来,三亚高速发展以及出于解决城市管理部分难题等特殊需求,享有地方立法权,以解决上述问题,破解城乡发展瓶颈,成为一种重要的呼声。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三亚市撤镇设区,三亚成为新修改的《立法法》公布实施后全国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