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现场业主维权现场

  本报讯 “租赁合同这个月已经到期了,但我租出去的铺位却收不回来。”昨日,刘女士向记者反映,2005年,她与三亚明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将位于三亚明珠广场一楼的两个铺位租给明珠公司,再由明珠公司负责对外出租,她每年收取一定的租金。如今合同已经到期,但明珠公司却迟迟未交还铺位,反而继续出租给一家化妆品公司经营。据了解,与刘女士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43名业主。连月来,这些业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集体维权。对此,明珠公司回应称,该公司已经在积极与业主协商,但需要一定的时间。记者

  徐一凡 文/图

  昨日上午10时许,刘女士来到三亚明珠广场一楼B063、B069两个铺位前,拉起了“合同到期

  还我铺位”的横幅。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就是B063、B069铺位的业主。2004年,她向明珠公司购买了这两个铺位,次年与明珠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将两个铺位租给明珠公司,再由明珠公司负责对外出租,她每年收取铺位价10%的租金(含税4.6万元)。

  “今年4月份,眼看合同马上到期,我跟明珠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续租事宜。”刘女士说,由于明珠公司给出的租金不合理,她希望收回铺位自主经营,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她的铺位至今未能收回,目前一家化妆品公司仍在其铺位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