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特约记者陈涛 通讯员曹贤球)海南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又迈出新步伐----日前,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按照省政府批复方案,自《若干规定》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旅游客运车辆将打破市县域壁垒,不再受市县区域限定,在全省范围内无障碍通行,这标志着海南旅游客运车辆全省同城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始建立。

  该《若干规定》运用海南经济特区立法权,对海南省旅游客运车辆经营许可作出调整,一是实行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许可,打破了原有的行政许可壁垒和法律障碍,解决了全省旅游客运车辆无障碍通行问题,建立了旅游客运车辆全省同城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现有市县内旅游客运经营者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规定其可以在原批准期限内在本经济特区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解决了原市县运管机构许可的“一日游车”的出路问题,确保改革稳步推行。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发海南旅游客运企业竞争活力,促进旅游资源高效配置和深度融合,此次实行全省范围内无障碍通行改革的除了近几年公开招标许可的1528辆旅游车之外,250辆应急旅游储备车、海口和三亚的535辆“一日游车”及三亚平海公司的40辆小型客车共825辆将全部纳入无障碍通行改革,车辆总数达2353辆。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拟计划纳入无障碍通行的825辆“一日游车”等车辆必须在新的《若干规定》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省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对这些车辆重新进行登记、年审、换发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办理全省旅游车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受理服务质量投诉管理手续等相关工作,并向交警部门申请专业号段等,力争这些车辆2016年元旦前实行全省同城运营、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