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9月30日讯(记者侯小健特约记者陈涛)我省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又迈出新步伐——近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按照省政府批复方案,自《若干规定》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旅游客运车辆将打破市县域壁垒,不再受市县区域限定,在全省范围内无障碍通行,这标志着海南旅游客运车辆全省同城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始建立。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拟计划纳入无障碍通行的825辆“一日游车”等车辆必须在新的《若干规定》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省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对这些车辆重新进行登记、年审、换发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办理全省旅游车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受理服务质量投诉管理手续等,并向交警部门申请专业号段等,力争这些车辆2016年元旦前实行全省同城运营、统一管理。

  据介绍,此次实行全省范围内无障碍通行改革的,除了近几年公开招标许可的1528辆旅游车之外,250辆应急旅游储备车、海口和三亚的535辆“一日游车”及三亚平海公司的40辆小型客车将全部纳入无障碍通行改革,车辆总数达235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