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东方男子街上跟踪扒窃获刑

  两人开着摩托车路上寻找目标,一人望风,一人负责跟踪,扒窃他人手机及现金等财物。日前,海口秀英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这两名男子有期徒刑。

  莫某现年35岁,海南东方人,是一名盗窃惯犯,曾两次因盗窃获罪。今年3月8日9时许,莫某和刘某(男,现年28岁,海南东方人)驾驶摩托车至秀英区某小市场,由刘某望风,莫某伺机扒窃一女子挂在婴儿车上的一部苹果iphone5s手机。得手后,莫某将该手机交由刘某保管,随后二人又驾驶摩托车来到海口市秀华路一带继续伺机行窃。

  同日10时许,由刘某在路口望风,莫某尾随被害人林某行至海口市秀华路某五金店门口,扒窃林某裤子右口袋中的现金840元。此时,海口市公安局便衣民警正在该路段巡控,发现莫某行窃后,便当场将其抓获,随后又将上前打探情况的刘某一并抓获,并当场从莫某身上缴获现金840元,从刘某身上缴获苹果iphone5s手机一部。

  案发后,上述被盗财物已返还被害人。

  日前,海口秀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