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0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望)10月1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自2015年11月1日起,海口市终端供水价格与全省水资源费实行价格联动,每立方米调整增加0.02元。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关于“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的规定,经海口市政府同意,海口市城市供水价格与水资源费实行价格联动调整。
根据这次水价调整方案,用水类别将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又分为三级: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现行水价1.75元/立方米,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是1.7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现行水价2.63元/立方米,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是2.6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现行水价5.25元/立方米,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是5.27元/立方米。
另外,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合表居民生活用水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用水都有调整。
本次水价联动调整不含地下水资源税。水价联动调整时间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一、水价与水资源费实行联动调整。海口市终端供水价格与全省水资源费实行价格联动,每立方米调整增加0.02元。各用水类别及价格详见下表:
海口市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表
序号 |
用水类别 |
价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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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水价 (元/立方米) |
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 (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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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 |
1.75 |
1.77 |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 |
2.63 |
2.65 |
||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 |
5.25 |
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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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
工业用水 |
2.4 |
2.42 |
3.2 |
3.22(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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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3.2 |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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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格 |
10 |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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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表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
1.77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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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
1.00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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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表中水价未含代收的0.02元/吨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
二、本次水价联动调整不含地下水资源税。
三、水价联动调整时间。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