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交款时与4S店明确所交款项为“预付款”而非定金(南海网记者姜飞摄)张先生交款时与4S店明确所交款项为“预付款”而非定金(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南海网海口10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姜飞)经汽车4S店销售员“热情”推介,本来犹豫不决的消费者张先生向海口一家4S店交了2万元购车预付款,后因工作需要要去内地工作,张先生决定放弃购买该车,但要求退还2万元预付款时遭拒。10月13日上午,海口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工作人员根据张先生投诉,召集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调解。

  经销售员“热情”游说消费者交了2万元预付款

  张先生是洋浦一家企业的员工。去年4月份前后,他和朋友一起来到海口琼山大道的海南福德汽车4S店看车,想选择一款汽车代步,期间,看中了一款珍珠白2.0T豪华型新蒙迪欧汽车。

  “虽然我很喜欢那辆车,但并没有下定决心去买,毕竟那款车要25万多块钱,我一下子也拿不出。”张先生说,虽然看到了喜欢的车,但到底买不买他却是犹豫不决。当时汽车销售员王某研再三游说,劝他说如果喜欢可先交一部分定金。

  “王某研看到我对那款车很感兴趣,就向我极力推荐,反复劝说我交一部分定金。”考虑以万一出现变故,张先生先称他拒绝了销售人员的“好意”。不过,王某研称把合同中的“定金”改成“预付款”,如果日后张先生最终不买该车,所交的“预付款”可以全额退还。

  听到对方如此表态,张先生于2014年4月13日,通过刷卡方式,向海南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了2万元的“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