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0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10月20日,海口市道路运输处通报了2起出租车驾驶员重大违规经营行为,海南耀兴公司一名驾驶员在海口美兰机场因议价不合甩客,海口公交新月公司一名驾驶员议价乱收费。目前,2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开除。

  10月16日晚11点左右,李先生乘坐海南耀兴公司琼A41495出租车拟由海口美兰机场到桂林洋大学城。车辆驶离美兰机场通道后,驾驶员便与李先生议价,因讲价不合在通道外甩客,李先生被迫自己走回机场通道交通执法岗亭投诉该车。经现场录像与客人笔录核实,议价甩客情况属实,执法支队对当班驾驶员李某某处于罚款2000元的顶格处罚。

  10月17日早8点56分,市民王先生从海口世纪大桥底下复兴城乘坐海口公交新月公司琼A49761出租车到西海岸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上车时驾驶员王某某要求王先生在打表基础上多支付20元,抵达目的地后,又将车费提高到共60元。经海口交通执法支队和企业核查,有关情况属实,此事随后被南海网等媒体报道,影响恶劣。

  通报中说,目前,海口市正在开展“双创”工作,海口市交通部门一再严令禁止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议价、宰客、拒载、故意刁蛮乘客。这2起重大违规经营行为抹黑出租车行业“双创”工作,有损国际旅游岛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对驾驶员管教不力的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公交新月汽车有限公司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当班驾驶员李某某、王某某予以开除。

  此前,海口交通部门已出台了首个公交出租文明规范“八不准”,明确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违反“八不准”将受到处罚。如司机存在拒载、不按线路行驶、多收费等违规行为,将由交通部门依据《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司机存在违规行车、停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对司机存在其他违反“八不准”行为的,由所在企业采取批评教育、停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