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0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王南)从10月21日起,海口市将对违反公交驾驶员“八不准”和出租驾驶员“八不准”的行为给予重罚。如出租车甩客、不按计价器显示收费、不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等行为依据法规按上限2000元进行处罚,拒载按上限500元处罚。这是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获悉的。

  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该支队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公交出租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公交车方面,交通执法支队将对公交车拒载、甩站、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依序进站、不按规定的区域停靠、无故返途等行为,依据法规按上限3000元进行处罚。出租车甩客、不按计价器显示收费、不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等行为依据法规按上限2000元进行处罚,拒载按上限500元处罚。异地出租车违规经营按2000元处罚,异地出租车驻点经营的按5000元处罚。

  在驾驶员服务质量上,依规查纠公交出租车驾驶员语言不文明、服务态度不好、仪容不整、驾车时打手机、车内抽烟、不配合乘客合理要求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建立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定期将查处到的驾驶员违规行为通报给公交出租企业,督促其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和文明行为培训教育。

  海口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甩站甩客、拒载不打表、违规停靠等行为保持查处的高压态势,对各种公交出租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实一个按照“上限”处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