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存拆迁遗留问题等原因签《国有建设用地限期开发协议》

  海口国土部门检查中还发现,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海口市国用(2010)第0116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61152.74平方米土地,因用地存在拆迁遗留问题、在该地内规划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等原因,经海口市政府开会议定,由该局与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限期开发协议》,重新约定项目用地开、竣工日期;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市国用(2010)第0116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38241.83平方米土地,虽然存在部分用地遗留问题,但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属企业原因,经海口市政府开会议定,由海口市国土资源环境局与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限期开发协议》,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清4696.8616万元后,重新约定项目用地开工、竣工日期。

  2013年5月16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与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限期开发协议》,重新约定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日期为2014年4月1日。同年8月5日,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交清了4696.8616万元。

  两块项目用地未动工开发 国土部门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一份《关于安中国际石油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的情况说明》看到,2014年6月20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已约谈了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安中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司负责人,并作出《敦促开发建设通知书》(海土资处字【2014】76号),敦促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安中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加快土地开发进度,凡逾期不开发或开发达不到法定要求,土地构成闲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经查,截止目前,海南安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开发至地面之上,裙楼已经封顶(含两层地下室)。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尚未动工开发。为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已作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对海南安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安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