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解放西路多宝利商业广场前电动车停放点仍有人在向停车市民收取两元停车费,周围并未看到任何电动车停放收费标识和收费标准公告牌。(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海口市解放西路多宝利商业广场前电动车停放点仍有人在向停车市民收取两元停车费,周围并未看到任何电动车停放收费标识和收费标准公告牌。(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海口市解放西路多宝利商业广场前电动车停放点仍有人在向停车市民收取两元停车费,周围并未看到任何电动车停放收费标识和收费标准公告牌。(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海口市解放西路多宝利商业广场前电动车停放点仍有人在向停车市民收取两元停车费,周围并未看到任何电动车停放收费标识和收费标准公告牌。(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南海网海口10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日前,媒体曝光了有人在海口多个路段的免费电动车停车位上“圈地收钱”的现象,10月24日,海口市交警支队表示将严查私设电动车停车点违法收费的问题。10月26日上午,南海网记者走访了海口市解放西路、大同路等路段,发现违规收费的情况较先前少,但仍有部分人“顶风作案”,经举报后派出所民警对违规收费者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电动车免费停放点“圈地收钱”现象减少 多宝利广场前仍有人“顶风作案”

  10月15日,南海网曝光了海口街头由政府划设的免费电动车停车位遭人“圈地收钱”,形同虚设的现象。10月24日,海口市交警部门通过媒体表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审批、设置和管理由区政府负责,任何免费或收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立必须经区政府批准,严禁任何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私自划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收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应设立收费标识牌和收费标准公告牌。当市民发现发现任何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私自划设电动自行车停车点或违法收取停车费用等问题,可立即向海口市物价部门、交警支队或派出所举报,有关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停车点收费乱象进行严厉查处。

  自南海网报道后,也有不少网友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向南海网报料称在解放西路、朱云路、青年路、红城湖路等多个路段都有电动车停放点乱收费的现象,其中解放西路遭网友投诉的次数最多。

  10月26日上午,南海网记者走访了解放西路、大同路、广场路等路段,观察了两个小时后,发现解放西路金棕榈广场、百货大楼等路段门前的电动车免费停车位无人收费,市民将电动车停放后便自行离去,取车时也可直接离开。而多宝利商业广场前白线划设的电动车停放点仍有两名自称“管理人员”的人在向停车市民收取两元停车费。周围并未看到任何电动车停放收费标识和收费标准公告牌。多宝利商业广场地下车库入口处的收费标识牌上也仅有机动车的收费标准公告,并未提及电动车的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投诉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答复

  当记者拨打物价部门的热线电话12358进行投诉时,接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要查询多宝利商业广场门前的电动车停放点是否具有收费资质,相关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来电回复。而若是投诉举报这一违法收费点,则需等待60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将会核实后进行查处。

  投诉后15分钟内协警到场取证并移交派出所 违规收费者被罚500元

  随后,记者又拨打交警部门的举报热线66796624,电话接通后15分钟内,两名巡警赶到现场问询取证后,将多宝利商业广场门前电动车停放点负责人移交到派出所处理。海口市龙华区中山派出所副所长陈青平表示,多宝利商业广场门前电动车停放点负责人无法出具经政府审批的收费许可,这已经是这两日内中山派出所处理的第三起关于电动车停放点违规收费的举报了,这种未经批准私设电动车停放点收费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公安部门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四条对违规收费人员罚款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