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近日连续关注报道了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为做好《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决定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记者昨日从海口市人大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收到各界反馈建议近千条,市民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和“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等方面。

  记者采访了解到,拟修改后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海口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定量注册登记制度,自本《办法》修正案颁布施行之日起,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具体操作方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