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出岛货车通行线路

  (一)禁行时间段内,所有离岛货车一律从南港码头离岛,进港行驶路线为沿椰海大道、南海大道经粤海大道进入南港码头。

  (二)从南港码头进岛的货车,一律从粤海大道进入南海大道或椰海大道离开市区,严禁从滨海大道进入市区。

  (三)在非禁行时间段内从秀英港离岛的货车,一律从椰海大道或南海大道,经丘海大道进入秀英港。

  (四)在非禁行时间段内从秀英港进岛的货车,一律从港集路出港,沿滨海大道往西,经长彤路进入南海大道或椰海大道。集装箱货车进港通行线路为,沿椰海大道或南海大道,经丘海大道,从丽晶路进入集装箱码头。集装箱货车离港通行线路为从丽晶路出港,沿丘海大道往南海大道或椰海大道,或沿滨海大道往西,从长彤路离开市区。严禁所有货车从丘海大海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进入滨海大道以东路段。

  七、临时通行手续办理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地点:海口市金龙路43号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15室。

  (二)办理临时通行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驾驶人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31366845。

  八、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15年11月1日起试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试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2012年7月17日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调整货车在海口市中心城区通行时间的通告》(备案登记号:QHK-2012-40013)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