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被逼无奈,从2014年3月起,在7个月内,给陶某指定账户汇款112万多元,陶某得手后,阿凤获得分赃8万元。

  2014年11月深夜,陶某在广西落网,随后被昌江警方刑拘,偷拍摄像头被查扣。

  今年6月,昌江法院一审判决,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轿车还给赵某,继续追缴80万元的涉案赃款。

  陶某提出上诉。近日,海南二中院终审对此案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