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被逼无奈,从2014年3月起,在7个月内,给陶某指定账户汇款112万多元,陶某得手后,阿凤获得分赃8万元。
2014年11月深夜,陶某在广西落网,随后被昌江警方刑拘,偷拍摄像头被查扣。
今年6月,昌江法院一审判决,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轿车还给赵某,继续追缴80万元的涉案赃款。
陶某提出上诉。近日,海南二中院终审对此案维持原判。
10-27 09:31评论()|
10-27 09:29评论()|
10-27 09:24评论()|
10-27 09:20评论()|
10-26 09:21评论()|
10-26 09:17评论()|
10-26 09:04评论()|
10-22 09:10评论()|
10-22 09:07评论()|
10-22 09:0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