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医闹”多发生在二级医院

  省公安厅:全省二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实行警医联动处置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备受关注的“医闹”入刑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7年有期徒刑。那么,目前我省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出现医闹案件的情况如何,都有哪些表现形式,今后将如何处置呢?

  南国都市报记者王洪旭

  现状:

  二级医院“医闹”多

  多为辱骂殴打医务人员

  10月23日,海南省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卫计委等部门相关领导在会上发言,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总结了过往经验,并部署了下一步预防和处置措施。

  据海南省医调委统计,今年1-9月份该委共受理重大医疗纠纷的医闹案件2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起。其中,三级医院1起,二级医院16起,一级及以下5起。

  从“医闹”案件地区分布看,医闹案件主要集中儋州、万宁、琼海、昌江、临高、屯昌、澄迈这几个地方,其中儋州的医闹案件最多,累计10起,占到“医闹”总数45%。

  从“医闹”表现形式看,辱骂、殴打和围攻医务人员共17起;停尸医院4起;拉横幅、设灵堂、摆放花圈1起;打砸医疗设备1起。其中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的形式尤其多。

  省公安厅:

  全省二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

  实行警医联动处置

  据了解,目前我省公安机关在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12个,已达63.1%;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11个,已达52.3%。

  对此,海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23日的会议上表示,按照10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警医联动处置办法》要求,全省二、三级综合医院都应设立警务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建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室。

  “将医疗机构列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纳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该负责人要求,设立警务室的要尽量安排专人值守,现有条件做不到专人值守的,要对各医院逐一明确责任民警,加强日常指导和情况沟通掌握。

  “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在与医院发生医患矛盾纠纷时,一些人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意识,可能采取极端的维权方式,容易导致伤医、闹医案事件的发生。”该负责人说,今后将始终保持对各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对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要坚持“零容忍”。

  据悉,2014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涉医刑事案件7起,破案4起,刑事拘留10人,目前已移送起诉5人。

  省卫计委: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

  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海南省卫计委党组书记隋枝叶表示,下一步将在省医调委设置“六位一体”的“一站式”窗口服务,通过法律诉讼、事故鉴定、诉讼救助等,为广大患者和医务工作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隋枝叶说,医务工作者要有人文关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等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强化医疗安全意识,落实到医院管理和医疗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中,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