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住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扎实整改

  (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局纪委监督责任缺失,缺少有效的制度措施,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防控不力的问题,局党委、纪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党委中心组、纪委先后3次组织学习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研究修订了《海南省盐务局(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高了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担当。

  2.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党委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查找廉政防控的风险点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8月6日,局(总公司)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15年下半年落实“两个责任”整改计划》,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安排。8月4日,局纪委召开纪委委员与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纪检执纪监督责任的认识,部署执纪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

  3.继续坚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月3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海口地区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参观海南省暨海口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谈感受录像;及时向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转发省纪委监察厅、省直纪工委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坚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月26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委召开了一次机关副处以上、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对照全国通报的反面典型,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研讨,认真反思,自警自省。

  4.加强执纪监督检查。督促海口分局(分公司)有关人员退还违规发放和领取的先进科室奖、出差补助、购物卡补贴的整改。对执行食盐配送收入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分公司根据不同的销区,实施不同的配送措施,一类是由分公司建立配送网络,分公司职工直接配送的,其配送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进入分公司总体收入核算,然后进行奖励分配。二是由分公司建立配送网络,分公司职工以承包方式进行配送的,分公司与职工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工资、奖金、费用、责任等内容,货款和配送收入等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进入分公司总体收入核算。三类是由分公司职工以外的经济实体(含供销社及其果副公司)以承包方式进行配送的,由分公司与经济实体签订合同,明确上交投资收益、劳务费用等内容,并将上交的收入纳入分公司财务管理和总体收入进行奖励分配;分公司不参与其中配送的,不得向经济实体收取销区批发价外的管理费用,规范了分公司食盐配送收入管理。对整改重点单位榆亚盐场、盐业进出口公司实行监督检查,组成两个工作组跟踪督促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

  5.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局(总公司)组织人员梳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编印了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汇编了民主决策、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56项。指导榆亚盐场、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等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仓储管理等制度。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少数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局(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多次约谈海口分局(分公司)主要领导,安排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到海口分局(分公司)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清退“小金库”违规发放的财物。截止7月6日,海口分局(分公司)有关人员已退还违规发放和领取的先进科室奖、出差补助、购物卡补贴共计410720元;退休人员余款74180元已安排按月扣缴。为规范配送收入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总公司研究制定下发了《食盐配送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财务收支核算工作的通知》,将食盐配送作为公司一项经营业务,纳入公司统一账户规范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各直属企业按照总公司要求认真做了整改。

  2.关于下属某企业在土地开发中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嫌疑的问题。一方面,局(总公司)组织工作组到榆亚盐场指导并督促整改。7月28日,工作组组织盐场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榆亚盐场重新修订了《海南省榆亚盐场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对正在开工建设的“榆红43亩”房地产项目、“南边海16亩”南海方舟度假酒店项目,以及尚未开工的“文昌64.2亩”、“棕榈滩28亩”(由妙林田详16.59亩置换)合作项目,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股份比例分成,并主动、积极参与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管理;对已变更为固定收益的海罗120亩项目,盐场同合作方三亚京基地产公司认真协商,追加盐场方利益,争取企业收益最大化;对驷轩分场仅存的1700亩盐田生产用地,盐场将积极争取三亚市人民政府的支持,采取变更用地性质或土地置换形式进行开发,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招商引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已承包租赁的资产,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盐场同综合楼、幼儿园、农贸市场的承包户进行协商,分别提高了一定的租金,增加了企业的收益。另一方面,局(总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调查。

  3.关于下属某公司没有建立财务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上存在严重违规的问题。7月28日,局(总公司)组织工作组到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对巡视组指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对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公司财务账上的39单装卸费开支与业务人员的原始工作记录做了核实;对公司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制度缺失等进行了认真反思,提高了认识,完善了制度;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低,没能按操作规范要求报销发生的费用;在非盐产品葡萄酒的经营过程中,仓库管理人员未能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进销存报账和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深刻检讨,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及时建章立制,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订了《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仓库管理规定》、《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关于规范财务报帐会计资料的规定》等管理规章;对仓库管理通过清查实物,建立台账;对相关人员建立学习考核上岗制度,考核未通过的,待岗三个月,再通不过的辞退。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不够;非盐产业发展缓慢,盐场许多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8月6日,省盐务局(总公司)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盐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思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巩固传统产业,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和非盐产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增加科技投入,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研究确定了盐业办公综合大楼、海盐大厦项目、整合和改造盐业仓储设施、海龙盛景小区二期盛园项目、东方万通物流中心、文昌市森林小区、绿色食盐生产基地等七个重点项目;提出了理顺盐业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巩固原盐生产规模,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多品种盐;扩大产业空间,发展非盐产业;加强仓库建设,加大食盐储备;构建配送体系,确保碘盐供应;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确保食盐安全供应;扩大招商引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人才教育培训,优化人才配置结构等九项主要措施。

  2.关于思想工作整体上薄弱,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的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

  针对思想工作整体上薄弱问题,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制定了2015年下半年政治思想工作活动安排。从8月10日开始,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省盐务局领导分片与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广泛谈心活动;盐业工会开展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活动;结合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局(总公司)安排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拟定于11月底组织盐业系统开展一次篮球、兵乓球、羽毛球、拔河等文体竞赛活动。

  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作风不实、内耗严重,违法违纪问题,8月10日,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榆亚盐场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整改要求。

  针对不能严格遵守上班纪律问题,组织人事处会同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组织了8次不定期检查,对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3次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局务会上做了通报,整顿机关上班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