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委托他人办大病保险补偿

  答:对于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为领取大病保险补偿款的,除一般报销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授权领取大病保险补偿款的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及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亲笔签名等信息,客户也可先联系经办服务点,获取格式化委托书,填写完整并签名后再办理相关业务;(二)提供授权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

  没有报销过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补偿?

  答: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开展的,参保人需先经过基本医疗报销后,才能进入大病段报销流程。如既往未经过基本医疗报销的,请先至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保险公司在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均配备有合署办公人员,参保人可在办理基本医疗结报的同时,在同一地点的大病保险经办窗口,申请大病保险结报,无需多次往返重复申请。

  如何判断大病保险所属区域?

  答: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区分为两个承办区域:

  (一)中国人寿保险负责海口、万宁、琼海、定安、屯昌、昌江、东方、琼中、五指山、保亭等10个市县(区);平安保险承办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澄迈县、陵水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洋浦区、三沙市。

  (二)参保人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参保(合)所在地所属的行政区域,来判断是由哪家单位承办。

  【举例】 符老伯为2014年度参保人,2014年3月1日至5月5日因病住院治疗,费用合计28万元,其中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自费费用1.1万元,符合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合规费用26.9万元,基本医保起付线800元。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16.9万元。扣除基本医保起付线800元,剩余费用16.82万元进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理算过程如下: